第68章(第2页)
麦芒淡淡地,或者说,呆呆地看着他。
眼神中那一丁点对下文的期待反而让人慌乱了。
“麦芒,我……喜欢你。
”慌乱之下他唐突地告白,一点新意也想不出来,但唐突本就是新意。
麦芒收起伞,微笑一点。
“从寝室那边走来一路也遇见不少人吧?你喜欢得过来吗?”
啊,这姑娘,她那一击毙命的能力已经成为一种习惯了。
我不喜欢这一
路上的任何人,我是为你来的,可是在你面前,我只能词不达意。
即使这样手足无措,竟也误打误撞不知怎的讨了麦芒喜欢,过程也简单得不能再简单,陈峄城把说话毫不留情的麦芒背回她寝室楼下,对方回过身打算道一声谢,又放不下面子,话到嘴边成了钦羡——“长得像你这么高真好啊”,有点不伦不类的。
陈峄城说:“那你能跟我交往吗?”
听起来风马牛不相及。
可是麦芒说:“好啊。
”
直觉告诉陈峄城,这时候不能有任何迟疑,一定要装出理所当然的神情,否则像麦芒这种奇怪姑娘,转念又会把许可收回去。
于是就这样开始交往了,没什么大惊小怪。
交往的最初,陈峄城就发现,麦芒是百科全书。
与做朋友时沉默寡言的状态截然相反,麦芒在亲近的人面前简直算得上聒噪。
情侣晚餐,她一刻不停地在给陈峄城科普政治与经济,非理性繁荣与经济危机。
最后她小手一挥:“唉,看起来你一点都不懂。
”
陈峄城忽然意识到这已经不是十七岁的恋情了。
麦芒二十一岁,自己也二十一岁,而自己确实什么也不懂。
十七岁的时候,我们希望自己的是叛逆的人种,公然违反几条本身就可被质疑的校规,不过是想惹人注目,可我们其实是乖孩子,回到教室还是照样完成作业。
每个人都在假装叛逆,因此真正的叛逆者是很难从中脱颖而出的。
二十一岁的时候,他才发现,麦芒的叛逆才是与生俱来的,并不刻意,也不知收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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