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5章 信件(第2页)
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,我做的事情应该已经暴露了。
是,我杀了人,如果不出意外,我已经杀完了所有我该杀的人。
其实我犹豫过要不要告诉你这件事情,我想你或许可以跟我感同身受,或许会和陈律师一起帮我。
可老师把整理过的资料给我看过,类似的案件曾经发生过无数起,可那些该死的罪犯只是在监狱里接受他们的“惩罚”
,没过几年,就能“改过自新”
,重新做人。
可我的孩子呢?我的欢欢却再也没有“重新做人”
的机会了。
我无法接受那群畜生很有可能在几年后重获新生的可能性,我不允许。
我也不需要看到他们进法庭,不需要他们接受惩罚。
我要亲自审判,亲自为我的孩子报仇,我不会后悔。
小姜,对不起,其实我一直瞒着你一件事情:我的老师,就是周成案的凶手。
我的犹豫也来自于这里。
可我没有选择的余地,我必须帮助他。
对不起。
请你和你身边的人,所有人,一切小心。
许诺。
】
很简短的一封信,很简单的陈述。
却让姜楠红了眼眶。
“她应该相信法律的。”
“可如果法律确实不够进步呢?如果法律并没有真正保护到需要保护的人,有时候反而成为罪犯的保护伞,是不是也应反反思呢?”
姜楠轻声说道。
她想到前阵子的新闻。
遭受侵犯的未成年女孩,需要用一生去治愈伤痕。
而犯罪者,只需要付出十万块和四年的牢狱。
四年的牢狱和十万就能替代一个人可能被毁掉的一生。
简直荒谬。
当刑“强奸罪”
的理论认定、死刑适用的定义的编者之一,是有“作风问题”
的、曾被举报性侵和强奸的人,那法律是不是该及时进行跟进和修改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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